台北地檢署12日偵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退役陸軍上士班長陳泰尹與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軍官李俊達,指兩人涉將國軍未對外公開的專業軍官訓練講義翻拍後,交給中共情工人員「王哥」。 [1, 2, 3, 4, 5, 6, 7, 8]
檢方指稱,陳泰尹2013年退伍,2023年11月透過友人認識「王哥」後遭利誘吸收。報導稱,「王哥」開出以李俊達每月薪資雙倍作為報酬,要求提供軍中資料。 [1, 2, 3, 4, 5, 8]
依檢方與相關報導,陳泰尹在2024年3月16日與李俊達見面,並以微信聯繫「王哥」介紹雙方認識。4月7日,兩人在台北市北投區一處停車場碰面,陳泰尹持手機翻拍講義內容,再傳給「王哥」。 [1, 2, 3, 4, 5, 8]
檢方指出,陳泰尹後續收受2500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7萬9440元。部分報導說,他在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並由檢方聲請沒收。 [1, 2, 3, 4, 5, 8]
對於陳泰尹被吸收的原因,報導版本不一。有來源稱,他因財務狀況不佳、急需資金而涉案;另有報導寫到,他是為籌措病重母親的醫療費。 [1, 2, 3, 5, 6, 7, 8]
國防部相關說法也不一致。有來源提到,國防部澄清相關講義內容並非機密資訊,且李俊達事後主動通報;另有報導稱,全案是由國防部主動會同北檢偵辦。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