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15年度大體接運招標案中,四家合格業者均以零元作為底價投標,最終得標者由抽籤決定,且其中一家公司位於高雄市 [1, 2, 3, 4]。

此次標案為期三年,今年共有18家投標,最終10家公司符合資格,採最低折扣百分比決標。標案規定接運車輛必須在30分鐘內抵達通知現場,且車輛需具備專業設備和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 [1, 3, 4]。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於8月15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零元標可能背後有其他商業考量,業者藉此接觸往生者家屬,進而爭取後續殯葬服務。她表示,“零元投標表面看似節省公帑,實際可能造成市場競爭失衡,排擠依法經營且合理報價的業者”,同時質疑此舉可能影響服務品質,呼籲檢討標案制度建立合理監督機制以保障往生者尊嚴及家屬權益 [1, 2, 3, 4]。

另有報導指出,過去曾有業者與民間救護車合作違法接運大體高達21次,救護車屬於緊急醫療救護資源,依規定不得用於大體接運,違規將面臨10萬至50萬元以上罰鍰,情節嚴重者可吊銷牌照。林燕祝強調,“救護車設置目的在搶救生命,絕非大體接運工具,若違法使用應嚴格處罰” [1, 2, 3, 4]。

副市長兼代理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現行政府採購法並未明文禁止零元標投標,市府將依契約加強履約管理,確保服務品質不受影響 [1]。

台南市長黃偉哲則表示,將全面檢討相關招標機制,“建立兼顧合法性、合理性及服務品質的採購制度,避免制度執行上產生爭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