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已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矿产资源特别是战略矿产资源的管控 [1, 2, 3, 4]

该条例共包括8章79条,涵盖五大重点领域:采矿权制度完善,勘查开采规范,矿山生态恢复,矿产资源储备与应急体系,以及监督管理 [1, 2, 4]。条例对战略矿产资源相关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1, 2, 4]

国务院确定的战略矿产资源实行规划控制、总量控制和采矿对象限制等保护性开采措施。未获国家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不得开采或覆盖列入地方矿产储备的战略矿产资源 [2, 3, 4]。此外,涉及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矿产勘查开采项目需接受安全审查 [2, 4]

条例明确矿山生态恢复责任由采矿者承担,规定了恢复内容、期限和验收程序,提升矿山环境保护水平 [1, 2]。海外矿产资源开发需遵守中国及所在国法律,接受中国相关部门和驻外机构监督管理 [2,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孙晓蕾表示,“该条例标志着中国对矿产资源安全的制度性保护进入新阶段。资源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特别是稀土、锂等战略性关键矿产,在国防军工、能源转型、国家资源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2, 4]

条例贯彻最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推动采矿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