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期通过财政转移法、军眷村改建条例、卫星广播电视法、政党财产法及立法院组织法五项法律,行政院均拒绝副署。行政院秘书长张惇涵指出,依宪法第37条,总统公布法律须行政院院长副署,副署权属于行政院,因此拒绝副署符合宪政规定 [1] [2] [3]

针对行政院拒绝副署财政转移法修正案,张惇涵表示该法案违反至少包括宪法第59条会计年度规定、中央行政预算权限与权力分立原则,以及第147条地方均衡原则等三项宪政原则。修正案将使中央政府预算债务超出法定上限,例如超出原先预计的2992亿元新台币预算借款额度增加2646亿元,超过《预算法》15%借款限制 [1] [2]

人民第一党立委许忠信质疑行政院院长卓荣泰拒绝副署财政转移法的行为,认为违反《宪法增修条文》及法治精神,“法律止于无序,暴政即生”,强调若经过复审仍不副署,院长应辞职或承担责任,但当前增修条文废除辞职条款,仅留接受惩处,故拒绝副署违法 [1] [2]

张惇涵反驳称副署权与复议权属不同宪法条文,许多法律专家认为行政院长持有副署、复议以及释宪权。如果立法院认为院长行使拒绝副署权违宪,可依《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对院长进行倒阁或提出释宪程序 [1] [2]

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批评卓荣泰任内已有五部法律未获副署,表达公众对现治理状况的焦虑与不满,“我们不副署立法院、也不尊重通过法案” [3]

张惇涵强调,立法院侵犯行政权,行政权有义务维护宪法与宪政,“你在质询我,证明没有独裁,你我宪法见解不同,也体现台湾是民主国家”,他以立法院公开议场质询回应是否面临专制质疑 [1] [2] [3]

6月21日,许忠信于立法院质询张惇涵,追问拒绝副署涉及的宪法合法性问题,引发激烈辩论 [1] [2] [3]。总统赖清德次日宣布“0至18岁成长补贴”方案,每孩每月补贴5000元,预期成为后续社会政策重点之一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