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于2026年3月实施《简化住房条例》,要求劏房单位最少8平方米,配备独立厨房、厕所和窗户,计划在2030年前逐步淘汰不合规劏房 [1, 2]。劏房是将住宅单位细分成多个狭小空间,条件简陋,常缺乏基本设施,多为低收入人士所租住 [1, 2]。目前约有22万人居住在此类劏房之中 [2]

政府给予业主48个月的过渡期,要求在2030年截止前完成改造或拆除工作 [1]。尽管有过渡时间,一些业主已开始向租户发出驱逐通知,导致大量租户面临搬迁压力 [1, 2]

居住在3平方米劏房、月租约330美元的48岁租户刘丽莎表示,“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我会一天一天地待在这里” [1]。劏房租户因收入有限,难以负担合规住房,风险流落无家可归 [1, 2]。据房屋局报告,刘丽莎所在大楼已有逾100名租户被驱逐,剩余约40户正受协助安置 [1]

目前香港约有300户家庭面临驱逐威胁,实际数字可能更高,政府已接获至少35份遣散通知报告 [1, 2]。部分非政府组织警告,若公共住房供给不足,最贫困居民将无廉价居所,狭窄“棺材房”将继续存在且缺乏监管 [2]

居住条件恶劣,居民常在卧室用电饭煲做饭,共用马桶,甚至用泡沫堵虫害 [1, 2]。社区组织副主任施丽珊直言:“不要指望这些住在狭小公寓里的人,能搬进新的基本住房。他们负担不起,很多最贫困的人将非常依赖政府的安置。” [1]

港府承诺未来五年增建约19.6万个公共房屋单位,亦将加快公屋轮候程序以缓解压力 [1, 2]。业主必须于2030年前完成劏房改善或拆除,否则将面临执法处罚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