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于2026年6月2日完成海洋事务会议会海巡署组织法修正案的三读,通过将海巡署副署长由原本的2人增至3人,相关条文自公布日起生效 [1, 2, 3, 4, 5]。
该修正案旨在加强海巡署领导能力,以更有效管理涵盖约54万平方公里海域的海洋防卫与安全事务。海巡署肩负国家安全、治安及海域平安三大任务,面临复杂的区域海域局势及大陆公、民兵船只动态监控挑战。立法院报告指出,“海巡署肩负国安、治安及平安三大任务,除持续强化海域监偵及巡弋,密切监控大陆公务与民兵船动态,防范灰色地带行动影响国安与海域秩序” [6]。
此次增设的副署长职务等级为正12至13职等,辅助署长兼任海洋事务会议副主委,强化署内领导体制。海洋事务会议声明表示,“增置第三位副署长将能襄理署务,以科技创新、精准执法与智慧决策为核心,建构‘海空一体,精锐海巡’的专业执法机关” [3]。
该修正案先于4月22日经司法、法制及内政委员会联合会议审查通过,再于立法院全体会议中无异议通过。立法委员表示,“三读通过条文明定,海巡署副署长增为3人,并无异议通过,期待强化领导阶层,确保国家海洋权益与安全” [1]。
这次修法也旨在提升海巡署与军方联合操演协调能力,加强科技执法装备,提升国家安全韧性及战时转型能力,强化海洋防卫准备。 [6, 1, 3, 4, 5]
海巡署继续在台湾东部海域派遣船只,严密监控中国海巡船只活动,并发表声明谴责针对政治目的的名称使用,反映区域紧张局势持续趋严 [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