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前主席王利霞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日前被大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指定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办理。 [1, 2, 3]

王利霞曾先后担任陕西铜川市市长、副书记,陕西省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呼和浩特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及政府主席等多个职务。她被控利用这些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1, 2, 3]

2025年8月22日,王利霞在职期间被立案调查。2026年2月,她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官方通报指出,她严重违反党的核心领导指示,妨碍司法公正,收受巨额贿赂,且存在不正当家庭关系。 [1, 2, 3]

大庆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正式对王利霞提起公诉,案件程序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1, 2, 3]

案件审理将进一步揭示王利霞利用多个重要岗位实施贿赂的具体情况,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