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近100名家庭移工及民间团体在台湾卫生福利部前集会抗议,要求将移工正式纳入长期照护(LTC)劳动力体系,并赋予劳动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和休息权利 [1, 2, 3, 4, 5, 6, 7]。

台湾约有23万名家庭雇佣的移工护理人员,其中约40%没有固定休息日,部分移工面临工时长、无法自由请假和休息等问题。台湾移工工会代表Napia说:“家庭看护工与被照顾者同住,每天提供24小时服务,面临工时不明确、难以取得休假、休息时间受干扰、缺乏健康保障等问题,许多工人甚至承受严重疲劳、精神压力与慢性病折磨。” [3, 5, 6, 8]

目前长期照护资源主要集中于轻中度失能服务,重度失能患者仍依赖私人移工照护,这部分移工承受过重工作负担。研究员吴靖如表示:“虽然长照预算逐年增加,但大部分资源投入日照中心、社区据点等轻中度服务,重度失能者使用长照给付服务占比不增反减,许多重度失能者仍需仰赖家庭及外籍看护工照顾。” [5]

包括台湾移工工会、台湾身心障碍权益促进会及中华妇女基金会等团体呼吁,移工应由长期照护机构聘用,纳入劳基法保障,改善工时、休息和工资等权益,而非由个别家庭直接聘雇。若由机构聘用,移工可享有更多法律保障,更易获得轮班安排和休息时间。 [1, 3, 4, 5, 6, 7]

卫生福利部长期照护司副司长吴席文表示,若要将一对一的全天候家庭照顾改为轮班制的机构照护,需重新设计服务模式和人力配置,也涉及就业服务法,须评估对本国劳工就业权利影响。相关部门需协调合作,整体评估各方利害关系人影响。 [1, 3, 4, 5, 6, 7]

而代表雇主的台湾雇主协会主席张恒彥支持移工纳入长期照护体系,但反对完全废止家庭雇佣模式,他强调,“对重症家庭而言,每一次照顾人员更换都意味着重新适应、重新训练及重新承担风险。家庭看护工若要成为正式长照人力,前提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格与履约责任。”他并提醒,机构化照护需政府支持重度患照服务并强化认证及契约执行。 [9]

约23万个家庭目前仍直接雇佣移工,维持现有家庭看护模式是他们的诉求之一,反映出移工纳入长期照护系统的多方利害关系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