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记者协会前会长陈文森因阻碍警方执法,于2023年被判入狱五日,今日(2026年5月29日)高等法院驳回他的上诉请求,判决立即生效,陈文森被即时送入狱服刑 [1, 2, 3]

陈文森在2022年被两名便衣警员截查时,拒绝出示身份证及配合,之后被警方拘捕,最终被控妨碍执法而定罪 [1, 2, 3]。法官在判刑时称陈文森行为鲁莽,阻碍公共秩序,有违法行为 [1, 2]

陈文森曾于2021年至2024年担任香港记者协会会长,是香港新闻界的重要人物之一 [3]。他当天身穿印有“新闻自由”口号的黑色T恤,表示“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因新闻工作被处罚的人”,直言香港媒体在实务中自由度极低,尽管基本法上有保障 [1, 2, 3]

陈文森的律师表示,将考虑向更高法院提出上诉,争取推翻定罪和刑罚 [1, 2, 3]。不过香港警方拥有广泛的拦查权,市民对身份检查的法律救济有限 [1]

报告无国界2026年4月将香港新闻自由排名定为全球180个地区中的第140位,显示本港新闻自由环境仍受限制 [1]

陈文森被判五日监禁,现已开始执行服刑,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及可能的进一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