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26年5月16日持拘票突襲孫安佐住處,查獲自製噴火槍頭、改造霰彈槍及一把模擬槍,當場逮捕孫安佐並將其羈押禁見,經紀人及攝影師被依法交保並限制住居 [1, 2, 3, 4, 5]。刑事局鑑定後確認該霰彈槍槍管已通且具殺傷力,屬槍砲重罪範疇,依法刑責最輕3年以上、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涉及製造、販賣或運輸,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最高可達新台幣700至1000萬元 [1, 2, 6, 4, 5, 7]。孫安佐辯稱霰彈槍與模擬槍為友人寄放,警方仍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幕後金主,孫安佐恐難完全否認持有責任 [2, 8, 9, 6, 10, 3, 4, 5]。
狄鶯為救子,已三度委任資深律師翁栢垚接手辯護。翁律師曾協助孫安佐處理過美國製槍案及信義區攜帶槍型打火機事件,擁有豐富槍砲案辯護經驗。翁律師表示,「除非證明孫安佐製造槍械純屬好玩,沒有犯罪或危害意圖,否則恐面臨重刑」 [1, 11, 8, 9, 6, 10, 12]。
孫安佐2024年6月因攜帶槍型打火機引起警方關注,當時鑑定結果為不具殺傷力,未遭起訴 [1, 11, 6]。孫安佐2018年曾因美國涉恐攻案件服刑,返台後因製槍未遂被起訴,翁律師當時曾是其辯護團成員並幫助取得成功 [1, 11, 9, 6, 12]。
孫鵬曾表示兒子已成年願承擔責任,對此案態度低調。孫鵬經紀人稱「鵬哥謝謝大家關心,這個是鵬哥的家事,公司不便干涉太多,謝謝。」 [1]
警方持續調查中,孫安佐羈押期限約兩個月,後續案件進展將由檢方裁定。翁栢垚律師團隊將持續進行辯護工作,爭取最佳法律結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