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视剧导演王一新于2026年1月初在Facebook发表贴文,公开批评退役空军中将张延廷及另外五名常在政治评论节目露面的退役将领,称他们为“垃圾”,并指责其“不忠于同袍兄弟”,表示“这种人对不起的不止是国家,真正对不起的是大部分勤勤恳恳忠于国家义务的军人同袍兄弟” [1, 2, 3]

王一新在贴文中进一步指控这六名退役将领放弃军人本份,以政治或经济动机发表超出专业领域的军事评论,批评其言论不负责任 [1, 2, 3]

张延廷通过朋友得知此贴文后,对王一新提起警方侮辱报案,认为自己的名誉受损 [1, 2, 3]

台北地检署展开调查后认为,王一新对张延廷的批评属于个人对其公开评论及军事相关公共事务的主观意见,尚未构成单纯侮辱罪。此外,鉴于张延廷在军事与政治领域为公众人物,需承受较高程度的批评,可通过媒体及自身影响力回应 [1, 2, 3]

检察官综述证据后,于2026年8月3日裁定对王一新不予起诉,认为侮辱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标准 [1, 2, 3]

此案标志着对公众人物在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的法律界限处理。王一新未被追究刑责,案情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