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今年五月检测到来自供应商中联油的一批原油中苯并芘含量为14.7 ppb,远超食品安全标准2 ppb上限,达7倍多,但未向中央主管机关通报,仅通知中联油更换批次并拒收该油品 [1, 2, 3]

中联油在知晓苯并芘超标后仍继续生产、销售和分销该批次油品,直到六月三十日才因内部吹哨人投诉向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正式报告 [1, 3]。对此中联油负责人陈明荣于八月一日被台中地方法院拘押,控以违反食品安全法,且存在证据涂改与勾结疑虑,八月底高等法院撤销保释并将案件发回地方法院进一步审理 [1, 4, 5, 6, 7]

针对台糖五月未通报事件,台中市长卢秀燕批评台糖涉嫌“吃案”与掩盖事实,质疑中央是否有人负责,要求彻查台糖违规 [8]。民进党检察总长陈鸿达强调,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业者发现可能危害健康的因素应在48小时内主动通报主管机关,通报是明确法律义务而非行政优待 [9]。国民党立委陈景辉质疑台糖只通报厂商未通知主管机关的做法是隐瞒事实,要求调查真实原因 [2]

政府方面,经济部长龚明鑫和台糖均称台糖仅为半成品原油买家,法律责任在中联油这一生产者,且涉事油品当时已被拒收未进入市场流通,强调整个过程未对消费者造成直接风险 [4, 10, 11]。但食安专家与部分政坛人士批评这种解释无法规避通报义务,认为台糖应主动报告潜在危害。

为彻查事件影响,台中市与台南市卫生局已启动行政调查,检视台糖可能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和通报义务的情况,并拟订后续处罚措施 [1, 4, 3, 10, 11]

根据时间线,台糖五月十一日收到中联油原油样品并送检,五月十五日确认苯并芘超标后拒收并要求更换,六月三十日中联油才正式向食品药物管理署报告,台中地方法院八月一日拘押厂长,八月二日台南市启动特别食安会议调查八月底高院撤销保释回审案情 [2, 1,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