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NONO(本名陈旋宇)被控在2011至2013年间,于台北市中山区一家按摩馆性侵一名女按摩师,并于松山区车内性骚扰另一名女性粉丝。 [1, 2, 3, 4]

台北地检署最初未对这两起案件起诉NONO,但受害者提出复查申请,高检署认定侦查不足,责成士林地检署重新调查。 [1, 5, 6, 3, 4, 7]

重新调查后,士林地检署于2025年8月对NONO提起强制性交与强制猥亵罪起诉,并因其滥用艺人身分及无悔意,建议法院予以严惩。 [1, 5, 6, 3, 4, 7] 检方指出,"NONO利用艺人知名度结识、接近被害人,再藉机满足私欲,行为恶劣,造成被害人严重身心创伤,且犯后仍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1]

首起事件发生在台北中山区知名按摩馆,NONO当时身高181公分,要求女性按摩师服务时疑似当场露出下体并强行性侵。 [1, 2, 8, 6, 3, 9, 10, 11, 12, 4, 7]

第二起事件约在2011年12月,NONO透过Facebook与一名点赞粉丝联络,邀约见面。两人乘坐白色奔驰车经过松山区时,NONO强吻并用舌头纠缠,且对女性胸部进行触摸,令其不堪。 [1, 2, 8, 6, 3, 9, 10, 11, 12, 4, 7]

受害者于2023年台湾#MeToo运动期间公开指控,引发重新调查及诉讼。 [1, 2, 6, 3, 9, 11, 4, 7]

士林地方法院于2026年5月13日对两起案件进行首审,法官因证据不足判决NONO无罪释放。 [1, 5, 2, 8, 6, 3, 9, 10, 11, 12, 4, 7]

此外,NONO另有一起涉及另一女性的性侵案,台高院于2026年4月23日已确认其2年6个月有期徒刑判决。 [2, 8, 6, 11, 4, 7]

该案宣判后,社会关注后续司法程序进展和NONO相关案件的后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