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台中成功嶺軍事基地發生一起軍中傷害事件,陸軍302步兵旅中士張姓官兵於射擊準備課程中,失控使用裝有6毫米BB彈的T91電子訓練槍追趕射擊志願役士兵高姓士兵,導致其手部及身體多處瘀傷 [1, 2, 3, 4, 5, 6]

T91訓練槍所發射的6毫米BB彈雖屬非致命,但近距離射擊會造成紅腫、瘀青、皮膚破損及劇烈疼痛,且嚴禁射向人體以防嚴重傷害如眼睛損傷或失明 [1, 2, 3, 4, 7, 8, 9, 6]

案發當日,軍方已立即指派幹部陪同傷者前往醫療機構驗傷並通知家屬,同時展開行政調查 [1, 7, 10, 9, 11, 5, 6]。該案件於6月16日上午正式移送台中憲兵隊展開法律調查程序 [1, 7, 10, 9, 11, 5, 6]

陸軍第十軍團強調「媒體報導之『壓案』說法不屬實,對幹部違失也絕不寬貸」,重申軍紀嚴明,絕不容忍違規行為,第十軍團指揮官當天已主動介入調查並安排醫療照護 [1, 7, 10, 9, 11, 5, 6]

然而內部軍中基層人士質疑處理標準存在差異。一名匿名軍方人士指出,「陸軍303旅旅長至今仍穩坐泰山,僅需參加早餐會報」,批評軍紀與安全難道會因單位不同、層級不同而有兩套標準 [2]

事實上,302步兵旅今年4月已有紀律事件,一名中士涉嫌威脅新兵不得申訴並賭博,判處110天禁閉,惹來關注 [2, 3, 8, 5, 6]。相較之下,4月30日化學兵訓練中心類似訓練槍射擊事件導致旅長解除職務並調離基地,形同雙重標準的質疑更添火上加油 [2, 3, 8]

目前軍方未發表針對上述差異的官方說明,強調將持續嚴肅調查並落實軍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