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今日(9月3日)通过了《国民体育法》修订草案,法案更名为《国民运动法》,包括12个修订章节,条文总数69至70条,内容覆盖全民运动推广、运动产业发展及体育平权等领域 [1, 2, 3]。

修订案规定,国小体育班将不再新设,现有体育班将逐步转型为社团及社区模式。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为保障国小学生运动员的正常学习,国小体育班未来不再增设新班,以平衡学习与训练,避免过早进行高强度专项训练 [4]。

修订法案新增教练、裁判及运动专业人员章节,明确排除涉及性侵害、骚扰、霸凌、严重体罚及兴奋剂违规等不当行为者。设立不合格教练查询系统,供学校、家长及企业主动查核,防止不适任人员进入运动场域 [1, 2, 3]。

运动部部长李洋指出,运动部将与卫福部和法务部合作,进行数据库确认与即时更新,若出现个案将立即请协会调查审核,涉案人员资料会先行遮蔽,确认违法则立即退场 [3]。

修订内容也设有“适应性运动”章节,支持身障人士及特殊需求者,包括经费保障无障碍场馆、专用设备及辅助器材,并提供专业支持服务 [1, 2, 3]。

此外,明确规定教育部和运动部在推动体育班转型中分别承担的职责,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学习权益,同时强化运动产业发展,促进创新与人才培养,并通过多元资金机制推动产业效益提升 [1, 2, 3]。

法案还规划提升台湾国际体育外交能力,包括举办重大国际赛事和培训具外语及国际事务能力的运动专业人才 [1, 2, 3]。

行政院计划随后将修订法案送立法院审议,并将积极寻求多党支持,争取快速通过。正式由教育部与运动部协调接手学校体育事务的分工预计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