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于2026年8月30日在国庆日总理致辞中宣布,将电子发票(e-Invoice)实施的年收入门槛自100万令吉提高至300万令吉,豁免销售额低于该门槛的中小微企业(MSMEs)强制使用电子发票的要求,政策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2, 3, 4, 5, 6]

这意味着超过110万家中小微企业将免于强制执行电子发票,此举旨在减轻这些企业的合规负担和相关成本。总理拿督斯里安瓦尔易卜拉欣表示:“此调整预计将使110万家企业免于强制电子发票。” [5]

自2024年8月1日电子发票制度在马来西亚实施以来,已有265,379名纳税人提交了超过18.4亿份电子发票。该数字显示电子发票系统逐步被市场接受和使用。 [1, 2, 3, 4, 7, 6]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指出,马达尼政府此举体现了政府希望减轻中小微企业合规负担、降低成本,让企业能更专注于维持及扩大经营的关切。 “我们鼓励即使获豁免的中小微企业仍自愿参与电子发票的实施。” [6]

政府将通过MyInvois门户网站、应用程序及电子收银机(e-POS)提供持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协助中小微企业理解并实施电子发票系统,提高采纳率。 [1, 2, 3, 4, 7, 6]

此次门槛调整是继电子发票自2024年8月1日启动以来的重要进展,标志着政策更加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新的300万令吉电子发票实施门槛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相关豁免措施全面展开。 [1, 2, 3, 4, 7,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