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诉庭于2026年5月13日批准前首相纳吉针对SRC国际有限公司超过50亿令吉的民事赔偿判决,暂缓执行付款令,直至最高法院最终裁定此案为止 [1, 2]

这是马来西亚有史以来对个人作出的金额最高赔偿判决。高等法院于3月31日判定纳吉因违反信托责任,需赔偿SRC损失超50亿令吉,包括约1.2亿美元直接转入其银行账户的资金,总额约11.8亿美元(约合50亿令吉) [2]。负责审理的高等法院法官拿督阿末法如兹当时表示,“本案的判决金额超过50亿令吉。法庭未发现有任何针对单一人士,作出如此庞大金额判决的先例。” [2]

除了民事赔偿外,纳吉还面临涉及马来西亚内陆税务局的税务索偿及相关法院判决,法院也已给予暂缓执行。此外,他还须面对可能因未缴纳相关罚款而导致的监禁风险 [1]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法路兹指出,尽管SRC请求法院在批准暂缓令时,要求纳吉分期付款或作部分偿还,但法院拒绝了这些附加条件。他强调案中赔偿金额巨大且多项判决同时存在,“这些同时存在的判决与命令,构成特殊情况,因此本庭认为,在允许执行前,最好待案件于最高法院最终定案。” [1]

纳吉还被判需向SRC支付约200万令吉的法院费用,及向代表与SRC案件相关的第三方律师团分别支付15万令吉费用,具体金额细节尚未完全确定 [2]

SRC赔偿案发回最高法院终审前,纳吉的强制付款令将维持暂缓状态,等待最高法院最终裁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