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位联邦法官在8月3日发布初步裁决,阻止纽约州禁止移民执法局(ICE)特工在执法行动中佩戴面罩及要求他们佩戴可见身份标识的法律,该裁决认为该州法律可能违宪,超越了州对联邦官员的管辖权限 [1, 2, 3, 4, 5]。
这项法律最初由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尔于2026年5月签署,作为对前总统特朗普执政期间联邦移民执法手段的反应,该法禁止ICE特工在执行任务时佩戴面罩,同时要求他们必须展示明示身份证明 [1, 5]。然而,联邦法官梅·达戈斯蒂诺指出,尽管州政府推动透明执法的目标合理,但宪法明确限制州政府对联邦官员的管辖权,她写道:“美国有很大可能成功证明,纽约州关于面罩和身份识别的法律直接规制联邦官员,违反宪法优先权条款” [1, 5]。
法官还表示,“联邦执法机构是否以足够透明的方式执行任务是重要问题,但目前法院不适合对此做出裁决” [1]。纽约州法同时包含禁止地方警察与ICE合作的287(g)协议,该部分法律因符合州资源配置和公共福利利益并未遭阻止,预计将在本月晚些时候生效 [1, 5]。纽约州总检察长莱蒂西亚·詹姆斯在裁决后表示虽然对面罩禁令的阻止感到遗憾,官网方正积极寻求各种法律途径继续推行相关规定,称“我坚信戴面罩的执法人员并不能让纽约更安全” [2, 3, 4, 5]。
司法部则对法官阻止面罩规定的裁决表示支持,强调维护法治和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2, 3, 4]。这项裁决意味着纽约地方警察无法因ICE特工执行联邦职责时佩戴面罩或未展示显眼身份标识而拘捕或处罚他们 [1, 5]。
类似加州、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及费城等地禁止ICE戴口罩的法律也被联邦法院阻止,表明联邦法院在该问题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