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节的概念首次提出于1925年在瑞士日内瓦举办的国际儿童福利会议,会议上来自54个国家的代表通过了《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 [1, 2]。1925年此前,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已于1931年4月4日确定了儿童节,相关学校和机构开始以该日庆祝儿童节 [1, 2]。
二战期间,在1942年6月10日,纳粹占领的捷克利迪策村发生惨案,超过170名成年男子被杀,所有婴儿也被屠戮,女性和90名儿童被送往集中营 [1, 2]。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会议上决定将每年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以纪念战争中的儿童伤亡,特别是利迪策惨案中的受害儿童 [1, 2]。同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采用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取代了此前的4月4日,并将这一天定为儿童假日 [1, 2]。
从1950年开始,苏联及其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都开始在6月1日庆祝国际儿童节 [1, 2]。与此不同,冷战期间西方国家并未普遍接受6月1日。联合国在1954年9月21日的大会上建议各成员国设立统一的儿童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随后于当年12月14日确定11月20日为“世界儿童日”,但允许各国保留自己传统的庆祝日期 [1, 2]。
德国分东、西两部分,东德遵循社会主义阵营传统在6月1日庆祝儿童节,学校放假并举办官方活动;西德则自1954年设立9月20日为儿童节,但没有放假且庆祝程度低 [1, 2]。1990年代德国统一后,东柏林仍在6月1日亚历山大广场举行儿童节庆典,西德地区则保持9月20日的较小规模活动,2011年柏林开始在9月20日波茨坦广场举办官方儿童节活动 [1, 2]。
此外,印度将11月14日尼赫鲁诞辰定为儿童节,日本和韩国则在5月5日庆祝儿童节,属于公共假期。日本另有3月3日的“女儿节”作为女孩节日 [1, 2]。
国际儿童节的起源反映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习俗。如今,6月1日作为国际儿童节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广泛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