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于5月26日表示,政府将针对约300亿美元非战略性中国商品的关税削减范围征求公众意见,以确定哪些产品应享受关税优惠 [1, 2, 3, 4, 5, 6]。
美中双方已同意成立“贸易委员会”,共同讨论并决定对等金额约3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和美国商品实施关税削减 [1, 2, 3, 4, 6]。这些商品均被认定为非战略性产品,符合削减或取消关税的条件 [1, 2, 3, 4]。
格里尔强调,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关税水平很可能长期保持高于其他国家的标准。他说,“我得以维持对中国的关税,这非常重要” [1]。他还指出,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的全球10%关税将于2026年7月到期,但法律并未禁止在到期后重新施加关税。格里尔称,“法律只规定了关税到期时间,但并不禁止重新启动”,并补充称,“我不认为国会打算限制总统在一个任期内只能使用一次第122条” [7, 8]
美国目前仍着眼于第301条调查,以制定7月后关税的新措施 [7, 9, 10]。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5月27日证实,中美经济团队将保持密切沟通,尽快落实双方对等300亿美元中国及美国进口商品关税的减免安排。他表示,“希望美方信守承诺,为扩大经贸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3, 6]。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亦强调,应通过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稳定,构建建设性战略稳定 [3]。
格里尔还坦言,美方已接受中国不会进行全面经济制度改革,但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贸易管理。他说,“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不会有那种涵盖中国政治体系和经济所有元素的巨大改革,但我们能进行一些管理贸易” [1, 2, 4, 5]。他并重申,美方在特朗普-习近平峰会中没有作出重大让步,仍维持关税和战略稳定计划 [1, 2, 4, 5, 8]。
此外,美国将自5月1日起对台湾部分非半导体商品给予新的关税优惠,涉及降低232条款中的汽车零件和木制品关税 [10, 11, 6]。
预计美国基于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施加的10%全球关税将于7月届满,届时是否重新施加或由第301条关税替代,仍待确定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