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陆军司令丹斯里穆罕默德哈菲祖迪安(58岁)及其妻子萨尔瓦妮·阿努阿尔(27岁)涉及洗钱案,控方于2026年5月18日在法庭上向辩方递交了45份证据文件,其中包括录音对话和银行账单等材料,文件移交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A条规定 [1, 2, 3]

丹斯里穆罕默德哈菲祖迪安于2026年1月22日在高庭被控4项收受非法所得罪名,被控金额分别为969,000令吉、474,850令吉、488,550令吉及190,000令吉,资金存入其位于吉隆坡市区、武吉达曼沙拉和马六甲路的三个银行账户。这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区间是2024年2月2日至2025年11月7日 [1, 2, 3]

其妻萨尔瓦妮同时于同日被控4项收受非法所得罪,涉及金额为50,000令吉、7,000令吉、10,000令吉及10,000令吉,资金存入位于达曼沙拉高地银行分行的公司账户,涉案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 [1, 2, 3]

2026年1月23日,丹斯里穆罕默德哈菲祖迪安在沙阿兰高庭被控2项收受非法所得罪,涉案金额为115,000令吉及30,000令吉,资金存入安邦安邦点银行分行账户。次日,萨尔瓦妮在瓜拉登嘉楼高庭被控1项非法所得罪,涉案金额为5,000令吉,相关资金于2025年1月16日存入其在杰蒂赫银行分行账户 [1, 2, 3]

涉案案情已依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所得法令(AMLATFPUAA)第4(1)(b)小节提控,被告最高可被判处15年监禁及罚款,罚金至少为所得金额5倍或500万令吉,取较高者 [2, 3]

沙阿兰及瓜拉登嘉楼两案已移送至吉隆坡高庭合并审理,控方由副检察官马哈迪·阿卜杜勒朱玛特及法拉·雅斯敏·萨勒和纳特拉·法瑞哈·拉赫马特三人负责起诉,辩方律师为艾祖鲁·罗汉·阿努阿尔与法赫米·阿卜杜勒莫因 [1, 2, 3]

控方预计未来1至2个月内将分阶段再移交三批相关证据文件给辩方。双方下次案情提讯排定于2026年6月25日进行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