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女子De Villar Rizalyn Panganiban于2026年8月24日在新加坡法庭被判处25个月监禁,罪名是参与一个以柬埔寨为基地、针对新加坡居民的诈骗集团 [1, 2, 3, 4, 5]。该诈骗集团通过冒充政府官员实施诈骗,涉案金额估计达5250万新加坡元 [2, 3, 4, 5]。

De Villar于2025年3月29日抵达柬埔寨金边的诈骗集团据点,随后于4月24日转移至老挝的另一个诈骗基地 [1, 2, 3, 4, 5]。她声称自己是被招募为每月薪资1500美元的普通工作,但到了后期发现其实是参与诈骗活动 [1, 5]。她在集团内部测试中未能通过,也未成功骗取受害者,但参与了培训等多项活动,证实了她的参与程度 [2, 3, 4, 5]。

法院认定她明知欺诈内容,且自愿参与,其中之一证据是她在疫情期间未逃离集团,手机和网络自由使用但并未寻求帮助,也未试图逃跑 [1, 5]。她的护照被没收,但并无行动限制。被告律师辩称她不知情,未通过测试,也非核心成员,建议判处不超过15个月监禁 [5]。

检方指控该诈骗集团结构严密,分为银行职员和政府官员等多个层级,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新加坡政府机关背景和制服混淆视听。犯罪收益通过“骡子”账户、跑腿者和加密货币进行洗钱,手法复杂且跨国运营 [2, 3, 4]。

此次诈骗集团共有至少78名成员,骗取大约90名65岁以上老人约1180万新元。被捕成员除了De Villar,还有9名新加坡人和2名马来西亚人。2025年9月9日,新加坡警方与柬埔寨警方联合行动,成功捣毁该诈骗集团,并对嫌犯提出指控 [1, 2, 3, 4, 5]。

主审法官Thian Yee Sze强调判刑主要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以遏制类似跨国犯罪,判决必须足够严厉以震慑潜在犯罪者,最终判处De Villar监禁25个月,略低于检方建议的至少27个月刑罚 [2, 3, 4]。副检察官Yeo Kee Hwan指出,洗钱操作同样复杂,利用加密货币隐匿资金流向,显示集团手法的精密性 [2]。

De Villar在向集团申请离开后,于2025年6月获发约1000美元及300新加坡元的报酬回国,目前服刑中。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