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政府于2026年5月中旬颁布司法分离第18号法令,详细规定配偶分离的理由,包括丈夫失踪、不合、弃信伊斯兰信仰及丈夫过失等内容,该法令于近日刊登于官方公报 [1] [2] [3]

该法令涵盖31条款,允许亲属代表未成年男孩或女孩签订婚约,法律推定达到青春期女童的沉默可视为结婚同意,这被广泛解读为容许童婚的法律依据 [1] [2] [3]。父亲或祖父为未成年所订婚约在青春期若能证明虐待或嫁妆不当,婚约可被取消 [1] [3]

女性在申请司法分离时面临比男性更复杂的程序,体现出制度性歧视。此法令由塔利班最高领袖希巴图拉·阿洪扎达批准生效 [1] [2]

联合国驻阿富汗援助团(UNAMA)代理团长,乔吉特·加尼翁女士表示,“该法令进一步将歧视制度化,加之对女童教育和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限制,这将固化一种剥夺阿富汗妇女和女童自主权、机会及诉诸司法途径的体系” [1] [2]。联合国援助团同时指出,这一法令破坏了婚姻中自由和充分同意的原则,未能保障儿童最佳利益 [3]

自2021年8月塔利班重新掌权以来,阿富汗女孩被禁止接受小学以上教育,女性亦被逐步剥夺多个职业、公共场所活动的权利,包括禁止进入公园、健身房、游泳池和美容院等 [1] [2]。尽管2021年12月颁布了认可女性婚姻同意权和继承权的特别法令,但随后已有多项措施削弱女性权利 [2]

面对联合国的批评,塔利班政府坚称该法令符合伊斯兰教法,明确禁止强迫童婚,否认有关法令允许强迫童婚的指控 [3]

该法令自2026年5月14日正式颁布实施,未来在法律执行与相关权益保障上将持续受到国内外关注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