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2026年4月1日起,修订民法,允许离婚父母共同监护子女,结束了此前仅由一方享有子女监护权的单独监护制度,这是日本几十年来家庭法最重要的改革 [1, 2, 3, 4]

此前,日本是七国集团中唯一不承认离婚后共同监护的国家。根据旧制度,监护权通常授予带走孩子的一方,许多父母因此丧失了与子女的接触权。以在日华人John Deng为例,离婚后他失去了对8岁儿子和10岁女儿的监护权,仅能有限度接受有监督探视,不能通话,他说“我感到无助——既难过又气愤,系统竟允许这样的结果发生,他们对我意义重大” [1, 2, 3, 4]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2024年日本离婚率约为38.5%,共有逾16.4万名未满18岁子女受到监护安排影响 [2, 3, 4]。其中超过86%的监护权判给母亲,极少采用共同监护 [2, 3, 4]

新的共同监护法旨在帮助儿童维持与双亲的关系,并促使父母公平分担责任。法律同时包含保护条款,若法院确认分居前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则仍判单独监护权给一方,以保障受害者安全。家庭律师齐藤诚也称:“一切都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如果法院认定在分居或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问题,那么法院必须裁定由单独一方拥有监护权。” [2]

不过,此法也引发对受害者风险的担忧。家庭暴力受害者团体指出,强化共同监护可能迫使受害者及其子女继续接触施暴者,存在安全隐患。受害女性Ryo担忧,共同监护权可能强迫她与施暴的前夫重新接触,危及其一家安全。其18岁儿子铃木太郎说:“我希望自己没有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甚至希望父母从未相遇,而我也从未出生。” [2, 3, 4]

新法反映了日本面对低出生率与人口老龄化等社会挑战,希望通过改善家庭支持政策提升子女福利。日本议会于2024年通过这一修法,2026年4月开始正式施行 [1, 2, 3, 4]